氣候創新需要的不僅是銀行和風險投資

到 2025 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將超過煤炭發電量,這是邁向低碳未來的重要一步。[1]

不過,要解決脫碳難題,還需要其他幾個方面的努力。 國際能源署估計,到 2050 年實現淨零排放所需的減排量中,約 35% 將需來自尚未投入商業應用的科技。[2]

因此,擴大氣候科技規模是一個歷史性投資機遇。 然而,由於這些新興商業模式尚未具成本競爭力,因此為其獲取資金仍是一項挑戰。 以可持續航空燃料為例,其成本較普通航空燃料貴約 2.5 倍。[3] 還有使用可再生能源水電解產生的綠氫,其目前成本高達廣泛使用的灰氫的 12 倍,灰氫利用天然氣生產,過程中會釋放二氧化碳。[4]

經過一段時間,隨著技術規模擴大,預計成本將迅速下降。 例如,BloombergNEF 預測,到 2035 年,全球大部分地區的綠氫成本將低於灰氫。[5]

這反映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趨勢。2010 年到 2022 年間,全球太陽能和陸上風能的加權平均成本分別大幅下降 89% 和 69%。[6] 太陽能和風能在幾十年內成本急劇下降,使其在成本上與化石燃料相當。

圖 1:太陽能、風能、煤炭和化石天然氣的成本

圖片來源: https://cleantechnica.com/2023/09/01/the-energy-technology-revolution-will-drive-renewable-energy-prices-even-lower/

然而,唯有更多投資流入該行業,才有可能實現這些規模經濟。 這就需要更容易獲得資金的方法。

為氣候科技提供資金

雖然在低利率時期,早期投資可能相對容易獲得,但 2022 年起利率環境有所改變導致流動資金更為緊絀,初創企業估值整體下跌。

BloombergNEF 在 2023 年追蹤的一千多宗交易中,氣候科技公司籌集了 510 億美元的風險資本和私募股權資金,較上一年減少 12%。[7] 據報由於融資環境變得更嚴峻,許多氣候科技項目被迫終止。[8]

此外,雖然風險投資非常適合幫助初創企業度過風險較高的初始技術迭代階段,但當需要大規模部署經驗證資產時,往往需要其他類型的資金。[9] 在傳統融資機構採用更嚴格的融資標準後,這些資金亦變得更難獲得。 即使銀行願意提供融資,它們通常會對這些資金的使用方式施加嚴苛的限制。

與開發軟件的初創企業相比,氣候科技公司在早期階段通常需要更大量的資金,而且往往需要更長時間來實現收支平衡。

持續難以獲得資金可能導致部分擁有可行技術的初創企業無法將該等技術商業化。 這不但可能阻礙實現世界氣候目標,還可能喪失大量商業機會。

這一切都表明,在為企業東主提供加快部署低碳科技所需的靈活資金方面,私人信貸和專業融資等創新資本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新興機遇

根據 PitchBook 的研究,在氣候科技類別中,有幾個機會值得早期投資者關注。 其中最主要的是碳科技領域,包括碳捕集初創企業和開發排放測量與核算軟件的公司。[10] 接下來最具吸引力的三個領域是:電動汽車、減少製造過程排放的科技,以及解決農業和林業可持續發展問題的土地利用解決方案。

同時,BloombergNEF 在其最新的「先鋒」(Pioneers) 比賽中確定了三大類初創企業,並於 2024 年 4 月公布比賽結果:[11]

  • 緩解清潔電力瓶頸,主要是利用軟件來確定項目最佳選址、處理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峰谷問題以及管理電池儲能。
  • 使用以更節能的供暖、製冷和照明系統建造或改造物業的解決方案,實現建築脫碳。 這些設備通常亦能讓生活和工作空間更加舒適。
  • 新型淨零燃料,尤其側重於航空、航運和長途貨車運輸,這些交通難以電氣化,因為電池不夠輕巧或功率不足以滿足其需求。

儘管投資這些氣候科技和其他新興氣候科技存在風險,但其顯然具有強大的回報潛力,尤其是考慮到隨著應對氣候變化的需求日益迫切,政府[12] 和企業[13] 對氣候科技領域的支持可能會大幅增加。

尤其是,由於企業面臨碳稅帶來的溫室氣體排放隱性成本增加(預計未來幾年碳稅將激增),[14] 旨在減少排放的科技的價值亦將隨之上升。

然而,在此之前,由於目前的資金狀況,即使是經驗證的氣候科技亦有可能遭到摒棄。 專業融資有助彌補這個資金缺口。 例如,將長期持股變現,可以為合資格投資者提供氣候科技項目的創新資金來源。

鑒於全球能源轉型的規模,顯然各種形式的資本都會發揮作用。


[1] https://www.scientificamerican.com/article/renewable-power-set-to-surpass-coal-globally-by-2025/

[2] https://www.iea.org/news/the-path-to-limiting-global-warming-to-1-5-c-has-narrowed-but-clean-energy-growth-is-keeping-it-open

[3] https://www.reuters.com/sustainability/us-sustainable-aviation-fuel-production-target-faces-cost-margin-challenges-2023-11-01/

[4]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23-10-11/hydrogen-fuel-of-the-future-or-fizzling-climate-change-solution

[5]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23-10-11/hydrogen-fuel-of-the-future-or-fizzling-climate-change-solution

[6] https://www.irena.org/News/pressreleases/2023/Aug/Renewables-Competitiveness-Accelerates-Despite-Cost-Inflation

[7] https://about.bnef.com/blog/over-50-billion-flow-to-climate-tech-startups-in-a-stormy-year/#:~:text=Climate%2Dtech%20companies%20raised%20%2451,for%20all%20startups%20by%20Pitchbook.

[8] https://about.bnef.com/blog/over-50-billion-flow-to-climate-tech-startups-in-a-stormy-year/

[9] https://sifted.eu/articles/climate-tech-debt-financing

[10] https://pitchbook.com/news/reports/2023-vc-emerging-opportunities

[11] https://www.bloomberg.com/features/2024-green-tech-startups-bnef-pioneer-award-winners/

[12] https://www.weforum.org/publications/policy-action-to-mobilize-climate-finance-and-market-responses/

[13] https://www.weforum.org/impact/first-movers-coalition-worlds-largest-clean-demand-signal-climate-technologies/

[14] https://about.bnef.com/blog/carbon-prices-can-both-help-and-hinder-a-path-to-net-zero/

免責聲明

過去的業績表現並不保證未來的回報,個人回報將不受保證或擔保。

本文件只供合資格的投資者、資深投資者、專業投資者或其他合資格的投資者使用(或如法律要求或其他要求),不適用並不得用於未符合相關要求之人士。本文件的內容只供參考用途,僅屬通用性內容,並無針對任何具體目標或財務需要。本文件表達的意見及立場乃由第三方提供,未必反映 EquitiesFirst 的意見及立場。EquitiesFirst 並無進行獨立檢查或驗證所述之內容,概不就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聲明。本文件的意見及資訊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內容並不構成出售(或要約購買招攬)任何證券、投資或任何金融產品(「要約」)。任何該等要約只可透過有關銷售文件或其他文件列出的實質條款及細則。本文任何內容均不構成 First Holdings, LLC 或其子公司(統稱為「EquitiesFirst」)對任何投資產品購買或銷售的建議、招攬、邀請、誘導、促銷或要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投資、法律或稅務建議,或作為 EquitiesFirst 的建議、參考或背書。在就金融產品作出投資決定之前,閣下應該先尋求獨立的財務建議。

本文包含 EquitiesFirst 在美國和其他國家/地區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其各自的標誌以及其他已註冊和未註冊商標及服務標記。EquitiesFirst 保留本文所包含知識產權的一切權利。收件人不得將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內容發放、刊登、複製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給任何其他人,尤其不得發放給任何可能導致違反任何法律或監管要求的國家/地區的人。

EquitiesFirst 對本文件不作任何陳述或保證,並明確否認依法享有任何默示保證。閣下承認在任何情況下,EquitiesFirst 對任何直接、間接、特別、由此導致、附帶性或懲罰性的損害概不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虧損利潤或損失的機會,即使 EquitiesFirst 已被告知該等損害可能性。

EquitiesFirst 提出以下可能適用於所述司法管轄區的進一步聲明:

澳洲: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Australia) Pty Ltd  (ACN: 142 644 399) 持有澳洲金融服務牌照 (AFSL 編號: 387079)。版權所有。

本文件所含資訊只供澳洲境內人士,以及 2001 年《公司法》第 761G 條所定義的批發客戶使用。向不屬此類人士發佈資訊可能會受到法律所約束,而擁有資訊的人士應尋求建議並遵守任何此類限制。

本文件所含資料只作訊息用途,並不構成購買或銷售金融產品之要約、招攬或建議。

本文件所含資訊屬於一般性質,並非個人金融產品建議。本文件所含的任何建議均屬一般建議,制定時並無考慮到閣下的目標、財務狀況或需要。在就任何資訊採取行動之前,閣下應該根據自己的目標、財務狀況和需要,仔細考慮所提供資訊的適當性及相關財務產品之性質。在就金融產品作出投資決策之前,您應尋求獨立的財務建議,並仔細閱讀相關的披露聲明或其他要約文件。

杜拜: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td(杜拜國際金融中心代表辦事處)的地址為Gate Precinct Building 4, 6th Floor, Office 7, Dub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商業牌照號碼CL7354),作為代表辦事處受杜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監管。(DFSA公司參考編號:F008752),保留所有權利。

本文件所含資料屬於一般性質;若被視為建議,本文件所含的建議均屬一般建議,制定時並無考慮到閣下的目標、財務狀況、金融產品的合適性或閣下的需要。

本文件包含的資料僅供參考,不應被視為財務建議,包括購買或出售金融產品的要約、招攬或推薦意見。本文件所含資料屬於一般性質,而本文件所含的任何建議均屬一般建議,制定時並無考慮到閣下的目標、財務狀況、金融產品的合適性或閣下的需要。在就任何資料作出決策之前,閣下應該根據自己的目標、財務狀況和需要,仔細考慮所提供資訊的適當性及相關財務產品之性質。如果不明白本文件的內容,應諮詢獲授權財務顧問的意見。

本文件涉及的金融產品不受DFSA任何形式的監管,亦毋須DFSA批准。DFSA並無責任審閱或核實與此金融產品有關的任何文件。因此,DFSA並未批准本文件或任何其他相關文件,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來核實本文件包含的資料,對此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香港: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根據《放債人條例》獲授牌照(放債人牌照號碼:1659/2024),並且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SFO」)(CE No. BFJ407)可進行證券交易業務(持有第一類牌照)。本文件未經香港證監會審核。文件並不構成要約銷售證券或招攬購買由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管理或提供的任何產品的意圖,並只供受證券及期貨條例(SFO)規限下,符合專業投資者資格的人士使用。本文件不得發放予個別人士或機構作可能非法或違規的要約或邀請用途。

韓國: 上述內容只供在進行證券融資交易方面具有足夠知識和經驗的資深投資者、專業投資者或其他合資格的投資者使用。不適用並不得用於未符合相關要求之人士。  

英國: Equities First (London) Limited 獲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 (「FCA」) 授權及監管。在英國,本文件僅供《2000 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金融推廣) 2005 年(「FPO」)法令第 IV 章第 19(5) 條(專業投資從業員)及第 49(2) 條(高淨值公司、非法團協會等)所述類別之人士使用,以及與本文相關的任何投資活動僅提供給該類人士使用,並且僅與該類人士有關。對於在投資相關事宜上沒有專業經驗,或《FPO》第 49 條不適用的人士,不得依賴本文件。本文件僅為符合金融工具市場指令中具有專業投資者資格的人士而制定,並只適合該等人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