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9

易峯与 Nasdaq Governance Solutions 携手连系行业先锋确定亚太地区公司治理新路向

香港,2021年12月29日 – 全球领先的资产融资专家Equities First Holdings, LLC,(“易峯”)近日与Nasdaq Governance Solutions携手举办了一场名为“着眼未来 – 论治理、多元化与信任”的网络研讨会。该研讨会吸引了亚太地区多位商业领袖参与,讨论与长期经营绩效相关的公司治理问题。

             参会嘉宾中的行业专家包括:纳斯达克Board Engagement and Governance Counsel高级董事Kaley Childs Karaffa、妇女基金会(The Women’s Foundation)行政总裁乐凤兰(Fiona Nott)、特许公司治理公会(The Chartered Governance Institute)会长Peter Turnbull,以及易峯亚洲区首席执行官高国登(Gordon Crosbie-Walsh)。

             通过强调公司治理在支持资本运营和提高未来财务能力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此次研讨会旨在提升投资者和管理层的价值。会议探讨了董事会的多元化和人员组成、更严格的问责制及各种规模公司的未来发展注意事项,并从此评估良好公司治理的落地对于公司成长的重要意义。


             尽管活跃于不同的地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带来更有活力的业务表现,使公司拥有比其他市场参与者更有利的定位。研讨会提到,纽约大学史登商学院的一项研究表明,比起几乎没有或未执行良好治理计划的公司,拥有良好治理计划的公司业绩高出6%,而前者比市场表现差3-4%。 

             特许公司治理公会的Peter Turnbull强调:“良好治理意味着以符合逻辑、负责任和管理风险的方式运营公司,为公司顺利运营打下坚实基础。”他建议企业在实践中采用简化的良好治理四大支柱模式,即透明度、问责制、公平公正、 责任。

             易峯的高国登评论道,亚太地区众多市场的表现超出了预期,各公司也在良好治理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他也同时强调亚太的公司治理还有提升空间,例如香港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多元化仍需要持续发展。

             妇女基金会的Fiona Nott透露,在香港恒生指数董事会的董事中,女性董事只占14.3%,远比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等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的30%及以上为低。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等邻国的经济体也在这方面同样超过了香港。香港公司应放手改革,才能在董事性别多元化等方面实现有意义的转变,如若不能实现这些目标,应通过配额作出强制规定。

             会议总结中,参会者基本对更加多元化的未来 —— 例如实现董事会中男女董事比例平衡 —— 持乐观态度。同时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已成为吸引强劲资金流入的投资主题亦不容置疑。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最近的数据显示,于 2021 年所投资的每十美元当中,就有多达三美元投资于ESG相关的项目。

          此次虚拟研讨会是易峯与Nasdaq Governance Solutions2021年合作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不仅吸引了各行各业公司积极参与,也引发了关于亚太地区最佳公司治理实践的对话。通过此次活动,各方认为亚太地区公司应提高认识,积极实施各类举措,将运营目标与良好公司治理联系起来,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满足员工期望。

          2021年5月以来,易峯与Nasdaq Governance Solutions合作发表了一系列联名白皮书,旨在通过精简的研究和直抵核心的整体评估来指导公司治理工作。是次计划联同当地专家团队发表多份报告,为亚太区各市场提供相关背景知识和深刻见解,当中包括日本、澳大利亚、中国香港、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和印度。其中,Nasdaq Governance Solutions亦参与日本、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和印度的相關研究。敬请浏览易峯官网www.equitiesfirst.com/int/corpgov/,查看报告内容。

***

易峯近日与Nasdaq Governance Solutions携手举办了一场名为“着眼未来 – 论治理、多元化与信任”的网络研讨会。该研讨会吸引了亚太地区的众多商业领袖参与讨论与长期经营业绩相关的公司治理问题。

媒体查询:

Juliana Ng, EquitiesFirst

+852-3958-4512 | jng@equitiesfirst.com

Winky Chow, Ruder Finn

+852-2201-6474 | choww@ruderfinnasia.com

关于易峯

易峯于2002年成立,是一家专门从事长期资产抵押融资的国际投资机构。公司致力打破传统融资限制,助上市公司、企业家及投资者以股票进行资产融资,轻松获得所需资本,缔造创新融资体验。截至2020年12月1日,易峯为合作伙伴提供的融资总额达25亿美元。

易峯的总部设于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市,业务遍及全球八个国家共12个办事处,包括美国、英国、西班牙、中国、韩国、泰国、新加坡及澳洲,并已在所有交易市场获得相关牌照和/或注册。

始于理解、基于尊重、价值共生,是易峯的合作理念。作为领先的资本先驱,易峯致力让资产流动并带来更多价值,竭诚为合作伙伴创造更多商业的可能性。

如欲了解更多,请浏览www.equitiesfirst.com/

免责声明

本文件仅供认证投资者、成熟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或其他符合法律或其他方面要求的合格投资者使用,不适用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士,也不应由其使用。本文件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是一般性的,并不针对任何具体的目标或财务需求。本文件中表达的观点和意见由第三方编写,未必反映EquitiesFirst的观点和意见。EquitiesFirst未独立审查或核实本文件提供的信息,且未声明其是准确或完整的。本文件中的意见和信息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所提供的内容不构成出售任何证券、投资或任何金融产品的要约或购买的要约招揽(“要约”)。任何该等要约只能通过列明其实质性条款和条件的相关要约或其他文件作出。本文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First Holdings, LLC或其子公司(统称为“EquitiesFirst”,于中国內地市场则为“易峯”)购买或出售任何投资产品的建议、招揽、邀请、诱导、促销或要约。本文件也不应以任何方式解释为投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应解释为EquitiesFirst的建议、参考或背书。在就财务产品作出投资决策前,您应寻求独立的财务意见。

本文件包含EquitiesFirst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各自的标志以及其他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EquitiesFirst保留本文件中包含的对其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接收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分发、出版、复制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特别是不得向分发行为可能导致违反任何法律或监管要求的任何国家/地区的人士分发本文件。

EquitiesFirst不就本文件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并明确否认法律规定的任何默示保证。您承认EquitiesFirst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任何直接、间接、特殊、后果性、偶发性或惩罚性损害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或机会损失,即使EquitiesFirst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EquitiesFirst做出以下可能适用于所述司法管辖区的进一步声明:

澳大利亚: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Australia) Pty Ltd(ACN:142 644 399)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AFSL编号:387079)。保留所有权利。 本文件包含的信息仅适用于身处澳大利亚,且按《2001年公司法》第761G节的定义归类为批发客户的人士。向该标准以外的人士分发信息可能受到法律的限制,获得信息的人士应寻求咨询意见并遵守任何此种限制。 本文件包含的材料仅供参考,且不得解释为购买或销售金融产品的要约、招揽或建议。 本文件包含的信息属于一般性信息,并非个人财务产品建议。本文件中的任何建议仅为一般性建议,在编写时未考虑您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在采纳任何信息之前,您需要根据您的目标、财务状况和需要考虑所提供的信息的适当性和相关财务产品的性质。在就财务产品做出投资决策之前,您应征求独立的财务建议并阅读相关披露声明或其他要约文件。

中国香港: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第一类牌照,并根据《放债人条例》在香港持有牌照(放债人许可证编号1839/2020)。本文件未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查。本文件不作为出售证券的要约或购买任何由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管理或提供的产品的招揽,仅供专业投资者参考。本文件不针对此类要约或邀请将构成违法或禁止行为的个人或组织。

韩国: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充分具备证券融资交易知识和经验的资深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或其他合格投资者。不适用于也不应由不符合标准的人士使用。

英国: EEquities First (London) Limited在英国获得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授权,并接受其监管。在英国,本文件仅分发并提供给《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金融促进)2005年法令(FPO)中第四部分第19 (5)条(投资专业人士)和第49 (2)条(高净值公司、非法人团体等)所述的相关人士。与本文所述相关联的任何投资活动仅适用于且仅与该类人士有关。不具备投资事宜专业经验或非FPO第49条适用人士,不得依赖本文件。本文件仅适用于符合《金融工具市场指令》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2021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