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市場是維持企業發展的關鍵
為全球企業發展提供支援的資金,越來越多並非來自公開市場,而是來自私募市場。近年來,私募股權公司、風險資本家、機構投資者、對沖基金、直接融資者和基金經理都對此作出關注,而且有利於此趨勢進一步加速發展的條件已經成熟。
自 2008 年金融危機以來,私募市場的增長速度加快,超過了公開市場,全球私募市場的資產目前約為 10 萬億美元。[1] 私募信貸作為一種資產類別,一直在穩步增長,截至 6 月 30 日為止,總值估計已達到 1.25 萬億美元,與 10 年前僅 4,000 億美元相比,有所上升。[2]
投資者因高收益的前景而湧入私募市場,尤其是在利率處於歷史性低位的較長時期內,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 2022 年初。企業(尤其是初創企業)亦更願意透過私募市場獲得融資,因為此種方式可讓他們避免應付伴隨上市而來的披露要求、投資者諮詢和行為積極的股東。
儘管私募市場活動在 2022 年因對通脹和經濟衰退的憂慮而大幅下降,但其表現仍遠超公開市場。鑑於全球經濟前景可能依然疲弱,而且有機會進一步惡化,私募市場可能成為維持企業增長日益重要的主要資本來源。
迎風遠航
按照數據服務供應商 Preqin 的資料顯示,儘管宏觀經濟環境疲弱,惟預計私募資本策略的資產管理規模將會倍增,從 2021 年的 9.3 萬億美元上升至 2027 年底的 18.3 萬億美元。[3] 與近年相比,增長率確實有所放緩,但在融資成本飆升的情況下仍展示出顯著的強韌性。
在市場持續疲軟和波動加劇期間,私募市場的資金供應將來自尋求回報且不想涉足公開市場的投資者。在需求方面,鑑於流動性緊張,多家公司陷入資金不足的困境。
Preqin 強調散戶投資者的潛力,他們在資產類別中的配置仍然不足,有力推動私募市場的新一輪增長。在未來幾年內,市場預計全球私募股權融資不會達到 2021 年 5,610 億美元的高位,惟資產管理規模將繼續呈上升趨勢。私募信貸的增長亦將放緩,但是資產管理規模仍將在 2027 年達到 23 億美元的歷史新高,比當前水平增加近一倍。
尋求安定性
鑑於普遍存在的經濟和地緣政治不確定性,資本提供者盡量避免無擔保融資,而更傾向於以資產為本的融資。
EquitiesFirst 於服務此細分市場方面,具有廿載的驕人業績記錄,為專業投資者、獲認可投資者以及其他資深長線投資者提供證券融資,滿足他們希望釋放其股票投資組合價值的需求,同時讓他們可保留相關股票的升值潛力。這種融資方式的靈活性,在流動性緊絀的波動時期更顯其價值,此時投資者可能不願大幅折讓以出售其長線股權投資。
證券融資亦會對股價產生積極影響。我們分析香港的相關披露資料發現,在股權質押融資公告發佈後的一個月內,相關股價平均上漲了 9.6%。
這可能有充分的理由。與其他融資形式相比,EquitiesFirst 模式可說在資金提供者和投資者的利益之間建立了更佳的一致性。透過將我們的融資方式構建為出售和回購基礎證券的協議,我們實質上充當資金的提供者和股東。我們不會沽空或將股份融資予第三方,而是以有效的方式作出持倉。
目前,衝擊全球經濟的不利因素正盛,正好為展示證券融資的價值主張創造了理想環境。儘管這種模式仍屬更廣泛私募資本市場的小眾構成部分,但在其他融資方案供不應求的情況下,該產品已蓄勢待發,充分展示其特質,以圖在市場上分一杯羹。
[1] https://www.economist.com/special-report/2022/02/23/private-markets-have-grown-exponentially
[2] https://www.pionline.com/alternatives/private-credit-investors-turn-asset-backed-loans
[3] https://www.preqin.com/future-of-alternatives-2027
免責聲明
過去的業績表現並不保證未來的回報,個人回報將不受保證或擔保。
本文件只供合資格的投資者、資深投資者、專業投資者或其他合資格的投資者使用(或如法律要求或其他要求),不適用並不得用於未符合相關要求之人士。本文件的內容只供參考用途,僅屬通用性內容,並無針對任何具體目標或財務需要。本文件表達的意見及立場乃由第三方提供,未必反映 EquitiesFirst 的意見及立場。EquitiesFirst 並無進行獨立檢查或驗證所述之內容,概不就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聲明。本文件的意見及資訊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內容並不構成出售(或要約購買招攬)任何證券、投資或任何金融產品(「要約」)。任何該等要約只可透過有關銷售文件或其他文件列出的實質條款及細則。本文任何內容均不構成 First Holdings, LLC 或其子公司(統稱為「EquitiesFirst」)對任何投資產品購買或銷售的建議、招攬、邀請、誘導、促銷或要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投資、法律或稅務建議,或作為 EquitiesFirst 的建議、參考或背書。在就金融產品作出投資決定之前,閣下應該先尋求獨立的財務建議。
本文包含 EquitiesFirst 在美國和其他國家/地區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其各自的標誌以及其他已註冊和未註冊商標及服務標記。EquitiesFirst 保留本文所包含知識產權的一切權利。收件人不得將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內容發放、刊登、複製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給任何其他人,尤其不得發放給任何可能導致違反任何法律或監管要求的國家/地區的人。
EquitiesFirst 對本文件不作任何陳述或保證,並明確否認依法享有任何默示保證。閣下承認在任何情況下,EquitiesFirst 對任何直接、間接、特別、由此導致、附帶性或懲罰性的損害概不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虧損利潤或損失的機會,即使 EquitiesFirst 已被告知該等損害可能性。
EquitiesFirst 提出以下可能適用於所述司法管轄區的進一步聲明:
澳洲: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Australia) Pty Ltd (ACN: 142 644 399) 持有澳洲金融服務牌照 (AFSL 編號: 387079)。版權所有。
本文件所含資訊只供澳洲境內人士,以及 2001 年《公司法》第 761G 條所定義的批發客戶使用。向不屬此類人士發佈資訊可能會受到法律所約束,而擁有資訊的人士應尋求建議並遵守任何此類限制。
本文件所含資料只作訊息用途,並不構成購買或銷售金融產品之要約、招攬或建議。
本文件所含資訊屬於一般性質,並非個人金融產品建議。本文件所含的任何建議均屬一般建議,制定時並無考慮到閣下的目標、財務狀況或需要。在就任何資訊採取行動之前,閣下應該根據自己的目標、財務狀況和需要,仔細考慮所提供資訊的適當性及相關財務產品之性質。在就金融產品作出投資決策之前,您應尋求獨立的財務建議,並仔細閱讀相關的披露聲明或其他要約文件。
杜拜: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td(杜拜國際金融中心代表辦事處)的地址為Gate Precinct Building 4, 6th Floor, Office 7, Dub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商業牌照號碼CL7354),作為代表辦事處受杜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監管。(DFSA公司參考編號:F008752),保留所有權利。
本文件所含資料屬於一般性質;若被視為建議,本文件所含的建議均屬一般建議,制定時並無考慮到閣下的目標、財務狀況、金融產品的合適性或閣下的需要。
本文件包含的資料僅供參考,不應被視為財務建議,包括購買或出售金融產品的要約、招攬或推薦意見。本文件所含資料屬於一般性質,而本文件所含的任何建議均屬一般建議,制定時並無考慮到閣下的目標、財務狀況、金融產品的合適性或閣下的需要。在就任何資料作出決策之前,閣下應該根據自己的目標、財務狀況和需要,仔細考慮所提供資訊的適當性及相關財務產品之性質。如果不明白本文件的內容,應諮詢獲授權財務顧問的意見。
本文件涉及的金融產品不受DFSA任何形式的監管,亦毋須DFSA批准。DFSA並無責任審閱或核實與此金融產品有關的任何文件。因此,DFSA並未批准本文件或任何其他相關文件,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來核實本文件包含的資料,對此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香港: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根據《放債人條例》獲授牌照(放債人牌照號碼:1681/2023),並且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SFO」)(CE No. BFJ407)可進行證券交易業務(持有第一類牌照)。本文件未經香港證監會審核。文件並不構成要約銷售證券或招攬購買由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管理或提供的任何產品的意圖,並只供受證券及期貨條例(SFO)規限下,符合專業投資者資格的人士使用。本文件不得發放予個別人士或機構作可能非法或違規的要約或邀請用途。
韓國: 上述內容只供在進行證券融資交易方面具有足夠知識和經驗的資深投資者、專業投資者或其他合資格的投資者使用。不適用並不得用於未符合相關要求之人士。
英國: Equities First (London) Limited 獲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 (「FCA」) 授權及監管。在英國,本文件僅供《2000 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金融推廣) 2005 年(「FPO」)法令第 IV 章第 19(5) 條(專業投資從業員)及第 49(2) 條(高淨值公司、非法團協會等)所述類別之人士使用,以及與本文相關的任何投資活動僅提供給該類人士使用,並且僅與該類人士有關。對於在投資相關事宜上沒有專業經驗,或《FPO》第 49 條不適用的人士,不得依賴本文件。本文件僅為符合金融工具市場指令中具有專業投資者資格的人士而制定,並只適合該等人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