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融資方同時拓展業務

EquitiesFirst 一直致力保護與我們業務及願景相符的融資方之利益 – 承諾於私人融資領域保護投資者免受欺詐。

股票融資方案能有效幫助希望從投資組合中釋放價值的股東,為他們提供強大的融資工具。以股票為抵押的融資交易可在有需要時提供靈活的流動性,同時融資方無需放棄相關股票的長期回報潛力。

然而,作出任何涉及個人財富的金融交易決定時,我們都必須保持審慎的態度。特別是當融資方的抵押品是世代累積的資產,又或是他們的創業成果時,選擇合適的融資結構和合作夥伴對保護這些寶貴資產至關重要。

融資前的考慮

在考慮股票融資交易時,融資方需要明白,他們所選擇的長期合作夥伴將全面瞭解他們的目標,並以他們的利益為依歸。雖然融資方是進行權衡並作出決策的最終決定人,但貸方亦必須根據自身經驗以及對融資方目標的理解作出合適的融資建議。

對於希望釋放資產價值同時保持其長期回報潛力的長期股東而言,股票融資無疑是一個極具吸引力的選擇。然而,若無法償還利息或本金,他們亦有機會需承受抵押股票不獲退還的風險。

在許多市場上,若上市公司董事及其相關人士以個人股份作股票融資時,均必須因應證券交易所的要求進行披露。

此外,潛在融資方亦應留意,市場普遍誤以為股票融資會對股價產生負面影響。雖然具體情況各有不同,但 EquitiesFirst 的研究發現情況正好相反:根據對香港已披露的股票融資分析顯示,相關股票的價格在進行融資後的一個月平均上漲了 9.6%。

保障合作夥伴利益

自 2008至2009 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及其後相繼傳出的不當銷售醜聞以來,金融機構被要求採取更強而有力的措施,評估他們所銷售之產品對其合作夥伴的合適性。例如在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會限制某些金融產品只可供其認定的「專業投資者」使用,其中包括投資組合價值超過 $800 萬港元($103 萬美元)的個人投資者。

EquitiesFirst 全面配合監管工作,為合作夥伴提供最合適的產品或方案。在合作夥伴透過自身財富來獲得流動性同時,我們承諾致力為他們提供保障。

首先,我們的合作夥伴均對他們公司及其所持股票的前景充滿信心,為相關股票資產的長期股東。

我們的合規流程從全面的合作啟動程序開始,要求準合作夥伴提供個人及公司資料以作認證。我們透過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旗下的公司 WorldCheck 來進行盡職調查。對於需要進行更全面審查的個案,則會交由商業情報專家美思明智集團(Mintz Group)負責。

透過完善的「客戶身份驗證」流程,我們努力確保所有合作夥伴均符合我們嚴格的準則,以保護業務相關人士。

穩健的資本

EquitiesFirst 屬於全資私人擁有的企業,這有助提升公司穩定性,並為選擇股票融資方案的合作夥伴提供額外保障。我們沒有任何外部融資或信貸帳務,有效避免面對危機時可能遭撤資的風險,同時我們亦不會管理第三方投資者的資本。

我們透過構建出售及回購協議的模式作股票融資交易,故此EquitiesFirst 既是融資提供者,同時亦擔任股東的角色。這種獨有的模式使EquitiesFirst成為該股票資產的長期投資者,讓合作雙方的利益於貸款期內保持一致。我們並不會採用沽空的投資策略,亦不會向第三方借出資產。

我們亦積極投資於公司內部的研究工作,以加強審查和管理所有抵押資產。EquitiesFirst 僅在完成全面的基本因素及技術分析後,才會提供股票融資服務。同時我們亦建立跨行業及地域的多元化投資組合,以緩減更廣泛的市場風險。我們專注於金融市場上的投資工作,並不會試圖影響融資公司的管理或策略。

EquitiesFirst 業務遍及全球主要金融中心,包括英國、香港和澳洲等,並嚴格遵守相關的監管標準。EquitiesFirst 及其位於世界各地的子公司在多個市場均獲許可和認證。

這些嚴格的標準是 EquitiesFirst長久以來發展的基石,讓我們得以在近 20 年內為合作夥伴提供超過$25億美元的融資總額。EquitiesFirst深信,我們為合作夥伴提供的保障和承諾,可使我們在未來持續並肩成長。

免責聲明

過去的業績表現並不保證未來的回報,個人回報將不受保證或擔保。

本文件只供合資格的投資者、資深投資者、專業投資者或其他合資格的投資者使用(或如法律要求或其他要求),不適用並不得用於未符合相關要求之人士。本文件的內容只供參考用途,僅屬通用性內容,並無針對任何具體目標或財務需要。本文件表達的意見及立場乃由第三方提供,未必反映 EquitiesFirst 的意見及立場。EquitiesFirst 並無進行獨立檢查或驗證所述之內容,概不就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聲明。本文件的意見及資訊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內容並不構成出售(或要約購買招攬)任何證券、投資或任何金融產品(「要約」)。任何該等要約只可透過有關銷售文件或其他文件列出的實質條款及細則。本文任何內容均不構成 First Holdings, LLC 或其子公司(統稱為「EquitiesFirst」)對任何投資產品購買或銷售的建議、招攬、邀請、誘導、促銷或要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投資、法律或稅務建議,或作為 EquitiesFirst 的建議、參考或背書。在就金融產品作出投資決定之前,閣下應該先尋求獨立的財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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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根據《放債人條例》獲授牌照(放債人牌照號碼:1681/2023),並且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SFO」)(CE No. BFJ407)可進行證券交易業務(持有第一類牌照)。本文件未經香港證監會審核。文件並不構成要約銷售證券或招攬購買由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管理或提供的任何產品的意圖,並只供受證券及期貨條例(SFO)規限下,符合專業投資者資格的人士使用。本文件不得發放予個別人士或機構作可能非法或違規的要約或邀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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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 Equities First (London) Limited 獲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 (「FCA」) 授權及監管。在英國,本文件僅供《2000 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金融推廣) 2005 年(「FPO」)法令第 IV 章第 19(5) 條(專業投資從業員)及第 49(2) 條(高淨值公司、非法團協會等)所述類別之人士使用,以及與本文相關的任何投資活動僅提供給該類人士使用,並且僅與該類人士有關。對於在投資相關事宜上沒有專業經驗,或《FPO》第 49 條不適用的人士,不得依賴本文件。本文件僅為符合金融工具市場指令中具有專業投資者資格的人士而制定,並只適合該等人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