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企业发展的关键:私募市场

全球范围内,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越来越多地来自私募市场,而非公开市场。近年来,私募股权公司、风险投资人、机构投资者、对冲基金、直接融资机构和基金经理越发受到关注,而这一趋势进一步加速发展所需的条件已经成熟。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私募市场的增速加快,超越了公开市场的增速。现在,全球私募市场资产规模已达近10万亿美元。[1] 私募信贷作为一种资产类别也一直在稳步增长,截至6月30日,其规模估计已达1.25万亿美元,而10年前的规模仅为4000亿美元。[2]

私募市场凭借其较高的预期收益率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特别是在利率达到历史低值并持续到2022年初的这段时期。各类公司(尤其是初创公司)也更倾向于通过私募市场获取资金,因为这样能够规避上市带来的披露要求、投资者电话会议及积极股东相关的问题。

尽管对通胀和经济衰退的担忧使私募市场的交易活动在2022年大幅减少,但其表现依旧比公开市场要好很多。鉴于全球经济前景可能会持续疲软,并可能进一步恶化,私募市场或将成为维持企业发展日益重要的资本来源。

御风而行

根据数据提供商睿勤(Preqin)的数据,尽管宏观环境低迷,但私募资本战略机构管理的资产仍有望翻番,从2021年的9.3万亿美元增加至2027年底的18.3万亿美元。[3] 诚然,与近年相比,增长率有所放缓,但在融资成本飙升的情况下,这种增长的韧性还是有目共睹的。

在市场长期疲软和波动加剧期间,那些在公开市场之外寻求收益的投资者,将成为私募市场的资金来源。在需求方面,由于流动性紧缩,许多公司都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

睿勤强调,那些资产类别配置仍然不足的散户投资者,有潜力推动私募市场的新一轮增长。未来几年,全球私募股权融资预计不会达到2021年5610亿美元的高点,但管理资产规模将继续呈扩大趋势。私募信贷的增长也将放缓,但管理资产规模到2027年仍足以从目前水平扩大近一倍,达到23亿美元的历史最高水平。

去危就安

鉴于经济和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已成常态,资本提供方正在摒弃无担保融资,转而青睐基于资产的融资。

易峯在此类融资方案领域已积累了20年的丰富经验,专为专业投资者、认证投资者和其他成熟的长期投资者提供证券融资,帮助其在保有标的持股上行潜力的同时,实现其股权组合价值。这种灵活性在流动性紧缩的动荡时期尤为珍贵,因为此时投资者可能不愿意大幅折价出售他们长期以来持有的股权投资。

证券融资对股价也能产生积极影响。我们对香港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后发现,在披露股权质押融资交易之后的一个月内,标的股票的价格平均上涨了9.6%。

对此,我们可以找到充分的理由。与其他融资形式相比,易峯的模式可以说更好地协调了资金提供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以标的证券出售和回购协议为基础,这种融资方案本质上让我们充当了资金提供者以及股东。我们不会将这些股票卖空或出借给第三方,这实际上是在为股票做多。

当下冲击全球经济的不利因素,恰恰为展现证券融资的价值主张创造了理想环境。尽管它仍是私募资本大盘市场中的利基组成部分,但在缺乏其他融资选择之际,这种产品将一展锋芒,分得更大的一杯羹。


[1] https://www.economist.com/special-report/2022/02/23/private-markets-have-grown-exponentially

[2] https://www.pionline.com/alternatives/private-credit-investors-turn-asset-backed-loans

[3] https://www.preqin.com/future-of-alternatives-2027

免责声明

过去的业绩表现并不保证未来回报,个人回报将不受保证或担保。

本文件仅供认证投资者、成熟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或其他符合法律或其他方面要求的合格投资者使用,不适用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士,也不应由其使用。本文件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是一般性的,并不针对任何具体的目标或财务需求。本文件中表达的观点和意见由第三方编写,未必反映EquitiesFirst的观点和意见。EquitiesFirst未独立审查或核实本文件提供的信息,且未声明其是准确或完整的。本文件中的意见和信息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所提供的内容不构成出售任何证券、投资或任何金融产品的要约或购买的要约招揽(“要约”)。任何该等要约只能通过列明其实质性条款和条件的相关要约或其他文件作出。本文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First Holdings, LLC或其子公司(统称为“EquitiesFirst”,于中国內地市场则为“易峯”)购买或出售任何投资产品的建议、招揽、邀请、诱导、促销或要约。本文件也不应以任何方式解释为投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应解释为EquitiesFirst的建议、参考或背书。在就财务产品作出投资决策前,您应寻求独立的财务意见。

本文件包含EquitiesFirst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各自的标志以及其他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EquitiesFirst保留本文件中包含的对其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接收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分发、出版、复制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特别是不得向分发行为可能导致违反任何法律或监管要求的任何国家/地区的人士分发本文件。

EquitiesFirst不就本文件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并明确否认法律规定的任何默示保证。您承认EquitiesFirst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任何直接、间接、特殊、后果性、偶发性或惩罚性损害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或机会损失,即使EquitiesFirst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EquitiesFirst做出以下可能适用于所述司法管辖区的进一步声明:

澳大利亚: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Australia) Pty Ltd(ACN:142 644 399)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AFSL编号:387079)。保留所有权利。

本文件包含的信息仅适用于身处澳大利亚,且按《2001年公司法》第761G节的定义归类为批发客户的人士。向该标准以外的人士分发信息可能受到法律的限制,获得信息的人士应寻求咨询意见并遵守任何此种限制。

本文件包含的材料仅供参考,且不得解释为购买或销售金融产品的要约、招揽或建议。

本文件包含的信息属于一般性信息,并非个人财务产品建议。本文件中的任何建议仅为一般性建议,在编写时未考虑您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在采纳任何信息之前,您需要根据您的目标、财务状况和需要考虑所提供的信息的适当性和相关财务产品的性质。在就财务产品做出投资决策之前,您应征求独立的财务建议并阅读相关披露声明或其他要约文件。

中国香港: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根据《放债人条例》持有牌照(放债人许可证编号1681/2023),并根据《证券与期货条例》(“SFO”)(CE编号:BFJ407)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第一类牌照)。本文件未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查。本文件不作为出售证券的要约或购买任何由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管理或提供的产品的招揽。本文件仅供SFO规定之专业投资者参考。本文件不针对此类要约或邀请将构成违法或禁止行为的个人或组织。

韩国: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充分具备证券融资交易知识和经验的资深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或其他合格投资者。不适用于也不应由不符合标准的人士使用。  

英国: Equities First (London) Limited在英国获得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授权,并接受其监管。在英国,本文件仅分发并提供给《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金融促进)2005年法令(FPO)中第四部分第19 (5)条(投资专业人士)和第49 (2)条(高净值公司、非法人团体等)所述的相关人士。与本文所述相关联的任何投资活动仅适用于且仅与该类人士有关。不具备投资事宜专业经验或非FPO第49条适用人士,不得依赖本文件。本文件仅适用于符合《金融工具市场指令》规定的专业投资者。